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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皖政〔2011〕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现将2011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减排工作
  (一)节能工作。
  1.全省情况。
  1-9月份,我省节能工作被国家预警列为完成较好的绿灯序列。预计,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1-9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915.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1.6%,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重点工业能源消费量5383.6万吨标准煤,增长8.2%,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实现全社会用电量和重点工业能源消费量增幅双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各市情况。
  据初步判断(未考虑电力增长因素),l-9月份,合肥、淮北、亳州、蚌埠、淮南、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池州和安庆等11个市节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年度节能进度要求;阜阳、滁州、铜陵、黄山等4个市能耗降幅与全省仍有较大差距;宿州市能耗不降反升,节能形势严峻(详见附件1)。
  3.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节能监测预警,及时反映、分析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变化趋势。对节能形势严峻的市,及时启动预警调控,必要时采取驻点督办。
  二是按照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全省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好源头控制关。
  三是加大对今年淘汰的落后炼焦产能30.6万吨、水泥产能549.5万吨、炼钢炼铁产能12万吨、造纸产能28.8万吨、印染产能500万米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四是认真实施能耗超限额标准企业和中小化肥企业差别电价工作,杜绝对高耗能产业的优惠电价政策。
  五是加强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控调度;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全面完成绿色照明推广任务。
  (二)减排工作。
  1.全省情况。
  经初步测算,1-9月份,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1.19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49%;氨氮排放量为8.24万吨,下降1.9%;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8.83万吨,下降3.81%;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0.76万吨,增长3.76%(详见附件2、附件3)。根据省政府年初确定的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减排总体上完成序时任务,第三季度氮氧化物排放增幅较上半年明显减少,但未能完成序时任务(全国前三季度氮氧化物排放仍呈上升趋势)。
  2.各市情况。
  1-9月份,宣城市4项污染物减排序时任务全部完成;合肥、亳州、宿州、滁州、芜湖、铜陵、池州等7个市除氮氧化物外,其他3项完成序时任务;马鞍山市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减排未完成序时任务,其他2项完成序时任务;蚌埠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未完成序时任务,其他2项完成序时任务;淮北、淮南、六安、安庆等4个市除二氧化硫外,其他3项未完成序时任务;阜阳、黄山市4项污染物减排序时任务均未完成。
  3.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要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进水浓度要达到设计值的50%。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运行。
  二是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水平。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大力推行清洁养殖,强化畜禽养殖氨氮削减能力建设,防止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新增量不正常增加。
  三是强化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控制。继续加强对燃煤电厂(包括热电机组和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烧结设备脱硫设施、水泥厂低氮燃烧设备的运行监管,强化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
  四是挖掘结构减排潜力。关停纳入年度计划的结构减排项目,减排量有缺口的市,要切实加大对排污量大、工艺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
  五是切实做好涉铅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检查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重点督查重金属企业集中和污染问题突出地区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基层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和巡查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六是加强监督监管,强化奖惩措施。对进度缓慢的地区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驻点督办;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环评限批;对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减排工程运行情况好的企业予以奖励。

  二、皖江示范区建设
  (一)总体情况。
  1-9月份,皖江示范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37.4亿元,占全省的68.9%,比上年同期增长14.9%,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1.1个百分点;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77亿元,占全省的66.6%,增长21 %;完成财政收入1298.2 亿元,占全省的64%,增长35.7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17.7亿元,占全省的60.1%,增长18.2%;固定资产投资6402.3亿元,占全省的71.1%,增长32.5%(详见附件4)。
  (二)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大力培育支柱产业。充分发挥示范区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分类指导、错位发展,统筹产业布局,培育和壮大示范区各市的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
  二是加快集中区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集中区起步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生活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集中区建设早见成效。
  三是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启动示范区内开发区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建立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
  四是加快各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实施。推进示范区各专项规划、各市集中示范园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是抓好示范区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大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六是做好考核督查和宣传工作。完善《示范区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各市、县示范区建设考评。配合重要会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重大项目开工等,宣传推介示范区。积极做好示范区2周年宣传筹备工作。

  三、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
  (一)总体情况。
  1-9月份,试验区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3805.2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1548.3亿元,分别占全省的64.1%、58.2%;实现专利授权量16622件、专利转化量11566件、技术合同交易额26.5亿元,分别占全省的66%、64.5%、86.2%;引进高端人才5469人,培养(培训)人才91511人,分别占全省的77.5%、35.3%;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371项,引进科技成果1678项,分别占全省的55.9%、70.9%(见附件5)。
  (二)三市情况。
  1-9月份,合肥、芜湖、蚌埠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分别为2116亿元、 1330.5亿元、358.7亿元,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分别为872.2亿元、490.6亿元、185.5亿元;专利授权量分别为9214件、5763件、1645件,专利转化量分别为5400件、4318件、1848件,技术合同交易额分别为17.4亿元、6.1亿元、3亿元;分别引进高端人才3439人、1322人、708人,分别培养(培训)人才32531人、30980人、29000人;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分别为1416项、657项、298项,引进科技成果分别为1197项、318项、163项。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尽快启动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试点工作,并抓好政策落实工作。
  二是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跟踪抓好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等重大项目实施,力争取得更多的成果。
  三是启动第四批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抓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建设一批企业研发机构和产学研实体。
  四是推进合肥、芜湖、蚌埠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新建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五是进一步抓好合肥示范核心区“一中心三基地”建设,推进一批创新服务平台和企业入驻。办好第十一届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

  四、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
  (一)总体情况。
  1-9月份,皖北地区三市七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3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303.1亿元,增长34.1%,高于全省3.5个百分点;完成财政收入251.9亿元,增长45.1%,高于全省10.8个百分点。
  (二)各市情况。
  1-9月份,阜阳、亳州、宿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2.9亿元、435.8亿元和531.5亿元,分别增长12.1%、13.1%、14%。宿州市工业增加值和财政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全省第7位;亳州市工业增加值和财政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2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居全省第3位、第6位;阜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1位。沿淮七县经济社会也呈现“增速加快、质量提高、效益向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修改完善加快皖北地区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
  二是借鉴广东、江苏等省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支持合肥与阜阳、芜湖与亳州、马鞍山与宿州、铜陵与蚌埠结对合作共建园区的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协调督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一)全省情况。
  今年全省夏粮总产244.24亿斤,比上年增加1.9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粮食总产预计突破620亿斤,有望再创历史新高。1-9月份,全省肉类总产量241.2万吨,蛋类总产量75.1万吨,奶类总产量18.2万吨,水产品产量135.54万吨,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5%、1.1%、9.8%、2.76%;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3585亿元,增长43.6%,完成全年计划的89.6%;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497元,增长20.9%,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7.2个百分点(详见附件6)。
  (二)各市情况。
  从夏粮看,除黄山外,其他市均呈持平略增态势,总产量超百万吨的市有:亳州、阜阳、宿州、滁州、蚌埠、六安市。从早稻看,除宣城市总产略有增长外,其他各市均呈减产态势。从农民现金收入看,各市均呈较大幅度增长,增幅均高于上年同期。
  (三)年内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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