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献血工作的组织、动员,制定献血措施。
2.市卫生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开展应急献血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3.市献血办:负责应急团队献血的组织、实施。根据预警级别确定团队献血时间、献血人数、献血量,并做好相应数据统计及上报。
4.市血液中心:负责做好预警级别血液需求预测,包括在3天-5天内献血人数、献血量,相关物资、人员配置,血液采集与供血,上报血液库存及启动应急献血工作;经过批准向医疗机构告知血液偏型及血液库存预警级别。
5.各级医疗机构:接到血液库存预警通知,用血医院确保突发、急、危重患者用血,动员患者家庭及其亲属、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开展择期手术患者自体储血。
6.市红十字会、团市委:负责启动志愿者队伍进行献血宣传和服务,动员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7.辖区高校:按照预警级别负责组织、动员高校大学生献血,做好应急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8.武警部队、大型企业:负责建立应急献血队伍,建立团队献血者为保障的应急献血模式,提高无偿献血快速反应和应急血液救治处理能力,组织献血。
9.新闻媒体:负责向社会发布血液短缺正面报道,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无偿献血,应对突发用血事件。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
本预案一经启动,各相关部门在预案中规定的责任也随之自动生效。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当出现血液库存预警时,依据预警级别市血液中心向市卫生局报告血液库存信息及预案实施情况。血液中心做好相关采供血工作。
(二)预警与报告。
市卫生局根据市血液中心提供的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其对需要血液救治病人影响程度、可能的发展态势、紧急程度,上报领导小组,及时做出预警,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
市献血办启动组织实施团队献血,各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决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用血安全和需要。
(一)预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