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质量立省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六)加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构建全省质量、计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搭建反映产品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厅、工商局、省政府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高质量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可能,逐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加大对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满足质量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各省辖市政府、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水利厅、农业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

  (八)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抓好知名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旅游局)

  (九)开展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活动。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考核办法,确定一批培育对象,命名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到2015年,培育建设10个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争创5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旅游局)

  (十)完善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办法,发挥政府奖励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全省各类组织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国际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和方法,走质量引领发展道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

  (十一)加大政府质量奖励力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表彰一批质量长期稳定、质量技术标准水平达到国内或世界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居同行前列、消费者或用户满意水平高、质量管理水平高、长期诚信经营的知名品牌和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各省辖市政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