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水利工程。各级政府要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15年前建成河口村水库;基本完成出山店水库主体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前坪水库;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列入国家规划的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治理;开展11个蓄滞洪区建设。加快新建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分期、分批开工建设。以新一轮治淮工程为重点,完成8636平方公里低洼易涝区治理任务,建设淮干标准化堤防,加大对贾鲁河、北汝河、汝河等骨干河道的治理力度,加快淮河流域其他重要支流治理前期工作。做好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完成规划的居民迁建任务。加强沁河、伊洛河综合治理,加快中下游防洪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黄河下游滩区纳入国家滞洪区名录,尽快启动黄河滩区安全建设项目;在符合《黄河流域防洪规划》总体要求下,尽快提出黄河滩区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意见,依法规范黄河滩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结合水系开发治理,尽快制定跨区域跨流域的水系网络、恢复水生态功能、恢复水运功能的工程规划,早立项、早实施。

  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紧紧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3年建成、2014年汛后通水的目标,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沿线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建设,确保与干线工程同步建成、同步达效。完成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工程建设,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安全运行及相关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施水源地保护项目,切实加大点源面源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中央企业和京津两市尽快对我省水源区实施对口支援,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水源区的长期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做好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生态走廊、清水走廊和绿色走廊。

  3.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做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易灾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及除险加固工程、风沙区综合治理工程、城市周边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和湿地生态保护工程要向城市周边及重要交通设施沿线倾斜安排;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打造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到2020年,完成100个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和100个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各类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方案未通过论证的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积极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要依法建立、建设各级湿地保护区,对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建设防洪工程实行备案制,完善黄河、淮河等主要河流及水库、湖泊沼泽湿地生态系统,提高其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净化水质等方面的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维护水利设施安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