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分工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2年“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州直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州政府政务督查室。州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加强督办检查,逐月进行通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年“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分工
一、新建保障性住房1.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万户。(分管副州长:秦斌;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县市政府。)
二、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50所。(分管副州长:庞红艳;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三、为农村中小学补充教师600名,为乡镇卫生院补充医疗卫生人员200名。(分管副州长:董永祥;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县市政府。)
四、解决2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分管副州长:肖作文;责任单位:州水利水产局,县市政府。)
五、实施农村通畅工程1650公里。(分管副州长:张宇;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县市政府。)
六、新增城镇就业3.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5%。(分管副州长:董永祥;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七、新启动88个重点贫困村和39个重点老区村整村推进工作,完成扶贫搬迁4000户、1.6万人。(分管副州长:肖作文;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八、新建或改造州城、县城、重点集镇标准化菜市场50个以上。(分管副州长:陈晓燕;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九、完成清洁能源入户工程5万户。(分管副州长:肖作文;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生态能源局,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