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推动工作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工作效率问题,切实做到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抽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谋大事,干实事,抓落实,树立严谨务实高效的新形象。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提高效率推动工作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府工作落实,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恩施州政发〔2011〕15号)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控制会议。州委、州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会议只安排1位州政府领导作主题讲话,参会代表一般不超过150人,时间不超过半天。
二、加快推广视频会议。提倡合并、套开有关会议,州政府召开的全州性会议以及州政府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工作会议,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避免层层开会。视频会议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会议,使用州政府视频会议系统。
三、提高州政府常务会议效率。州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围绕全局性重点工作确定,会议材料提前1天送州政府领导参阅。提交议题单位会前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若意见难以统一,报请州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未经充分协调不安排上会。议题汇报单位发言不超过10分钟,其他与会单位已征求意见的不再发言,发表新的意见不超过3分钟。
四、实行文号、文字总量控制。发文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一定要短;可以州政府工作部门或几个部门联合行文的,不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以州政府名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其工作部署原则上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以州政府名义制发普发类文件,字数不超过5000字;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普发类文件,字数不超过4000字。2012年以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州政发、州政规、州政办发、州政函、州政办函等主要公文按近5年发文字号平均数精简10%(见附件),控制在230个文号以内。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