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和空气环境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实现重要突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
--城乡环境宜居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土壤环境得到治理,环境重金属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文化研究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初步形成。
四、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八)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环境优势,统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制定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逐步形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乡建设和国土开发格局。
(九)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核电产业带。积极推进风电开发,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外电入鲁”。推行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从严控制燃煤火电机组新增规模,实行非电煤炭消费新、改、扩建项目煤炭等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
(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新医药、海洋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金融、物流、信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0%、45%以上。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淘汰电力、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上大压小”电源项目。
五、发展生态经济,最大限度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十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与示范。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促进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利用。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网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创建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科学开发矿业资源,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走绿色矿业之路。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促进原材料企业废旧资源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实施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