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镜铭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11〕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王镜铭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选;
丁 坚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人选;
王晓春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人选;
佟宝刚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人选;
于沐琳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人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 璞同志为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局长人选;
王宪民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人选;
齐 瑶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人选;
秦德亮同志为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人选;
任玉琴同志为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主任人选;
吴向阳同志为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局级)、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凯仁同志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列宣峰同志前)、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正局级,试用期1年);
张明杰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列王荣同志前)、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试用期1年);
于传勇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局级,试用期1年);
王运义同志为市财政局巡视员;
蒋海超同志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 健同志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登斌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李 威同志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全振生同志为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保留副局级);
潘 钧同志为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享受副局级待遇);
母继春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列张敬辉同志前);
钟 萍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广斌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卢洪喜同志为市公安局巡视员;
孙秋实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列孙继先同志后);
孙君亭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 涛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立杰同志为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李 光同志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崔劲松同志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