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网络先进文化传播功能。积极开展网上主题宣传,扩大网上主流舆论影响力。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推进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意识和操作能力。重视数字出版、手机报纸、手机网站、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建设。加快把“哈尔滨新闻网”建设成为国内综合实力较强的重点新闻网站。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办好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中国·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节、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哈尔滨民间民俗艺术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搭建文化交流、经贸合作、旅游观光平台。加强对外文化宣传,宣传展示哈尔滨特色文化和精品力作。合作兴办文化实体,鼓励广电、报业、出版、文艺表演团体和其他文化企业以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在东北亚区域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品出口基地,鼓励冰雪文化、动漫、网络游戏、交响乐、儿童剧、民族民俗艺术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施“走出去”工程,通过政府派出、民间交流、商业演出等多种途径组织文艺院团赴国内外演出。加强与境内外重点媒体合作,深化与香港《文汇报》、《大公报》、《香港商报》等的联系,巩固与海外有较大影响媒体的合作关系,提高对外宣传质量。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着眼于突出公益性、强化服务职能、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健全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探索符合基层特点、适应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单位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其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坚持党管媒体、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支持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按公益宣传属性和产业经营属性,在单一媒体内分类定性,承担新闻宣传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定性为公益类;依托媒体资源和渠道承担一般性服务和产业运营的部分,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赋予充分的编制、机构、人员等管理上的自主权和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权,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管办分离、局台分开、政企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局台分离、制播分离及内部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鼓励新闻单位网站按政策规定转企改制。
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引导和规范各类文化资产交易,有序开展产权评估、质押、变现和转让业务。发展现代物流组织和流通方式。培育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准入条件,严格市场主体资质审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充分发挥市文化产业协会作用,加强演艺、动漫、印刷、广告、工艺美术品等协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强化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