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加强文化名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1〕14号 )以及省委十届十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黑发〔2011〕12号) 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
推动我市文化改革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发展哈尔滨特色文化,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壮大文化产业,加快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文化传播载体,加快培养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大力弘扬超越自我、勇于担当的城市时代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全力把哈尔滨打造成为在省内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文化高地、在全国和东北亚地区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和一流文化影响力与竞争力的文化名城。
近年来,市委已经将建设“文化名城”同建设“北国水城、工业大城、科技新城、商贸都城”,共同确立为我市实施新战略、建设现代大都市的奋斗目标。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文化名城建设,是我市实施新战略的题中之义。自觉地把文化内涵纳入新战略,是对实施新战略的有力推动,是对新战略内容的进一步丰富,是对新战略实施水平的整体提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通过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文化名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前进方向,进一步把握并丰富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不断增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为实现“铸就全省文化高地、建设全国文化名城”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不断超越自我的强大精神力量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弘扬城市优秀精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哈尔滨这座英雄的城市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铸就了与帝国主义侵略者不屈斗争的“抗联精神”、奋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牺牲奉献精神、为建立新中国工业基础顽强拼搏的“共和国脊梁精神”、自觉为全国建设提供大量资源和商品粮的顾全大局精神和多次战胜松花江特大洪水的“抗洪精神”。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在我市实施新的发展战略进程中得到新的传承和发扬,集中形成了超越自我、勇于担当的城市时代精神。超越自我、勇于担当,是我市实现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基本要求的生动体现。在实施新战略实践中涌现的“创新求实、科学筹划、严密组织、敢打硬拼”的路桥精神,“不畏严寒酷暑、甘于吃苦奉献”的环卫精神,“为畅通忠于职守、为平安勇于牺牲”的交警精神,“热心为民、服务发展”的公仆精神和广泛开展的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等,其共同的特质都是超越自我、勇于担当、奋力拼搏、自觉奉献。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四种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永不自满、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断超越自我,勇担发展重任,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