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气象局关于开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汛〔2010〕481号)、《省水利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关于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11〕975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达久木甲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白 云 州政府党组成员
王永贵 州政府副秘书长
何绍忠 州水务局局长
赵玉聪 州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邓 激 州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张之栋 州水务局副局长
代湘勇 州气象局副局长
徐 辉 州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肖 斌 州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马建铭 州水务局纪检组长
黄永琼 州政府采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