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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
(深府〔2011〕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就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责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加挂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将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的有关科技行政管理、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服务职责,以及市科协承担的科技成果评审和科技创新奖评定的组织工作职责划入。

  二、组建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工业、经贸、信息化等职责,以及市农业和渔业局(市海洋局)承担的农业、畜牧兽医业、渔业及海洋经济管理职责划入。将市农业和渔业局(市海洋局)承担的海洋规划、海洋资源管理及海洋环境保护等职责划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加挂市海洋局牌子。将市农业和渔业局承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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