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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3年)的通知


  (2)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编制《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出台;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建立绿色生产机制。2011年编制完成《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深圳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2012年建成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稳步推进LNG利用工程,完成一批降氮脱硝工程,推行绿色准入和能效标识等绿色认证制度。2013年推进循环经济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出台,重点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考核制度;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推动太阳能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推广。出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制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明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发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建设。

  (1)完善总部经济政策。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对原有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定完善。2011年制订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奖励措施,发布总部鼓励政策。做好央企等大型企业区域总部、专业总部的对接服务工作。2012年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内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总部基地的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2013年加快留仙洞片区总部基地、深圳湾高新区总部基地和龙华核心区总部基地建设,加强相关总部项目储备,推进总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实施总部企业引进计划。制定总部企业引进工作推进计划,以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为重点,着力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深圳设立中国业务总部,吸引国内大型企业在深圳设立国际业务总部和区域总部。2011年引进总部企业6-8家,2012-2013年每年引进总部企业8-10家。(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

  (1)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规章,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水平和管理能力。2011年颁布《深圳市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纲要》。2012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并力争获得批复,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13年创新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专利、商标、版权统一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国有知识产权成果向深圳转移,在深圳实现转化和产业化。2011年完成国有知识产权转化课题调研并出台相应政策,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网上交易。2012年完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前期建设,为统一进驻科技创业大厦做好准备。2013年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推进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建设。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11年完成孵化中心成立申报、项目建议书编制和申报工作。2012年完成孵化中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完成一期人员招聘培训、重点产业和行业需求调研、组建工作组、实施孵化工作试点等相关工作。2013年,入驻新办公场地,开展一批孵化试点工作,开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的标准化现状及孵化需求调研与分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加快“深圳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11年完成项目申报建议书的编制及评审工作。2012年通过可研报告评审、提交开工申请、进入项目招标程序。2013年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开展平台资源、软硬件系统及设备的采购工作,开展平台门户、应用系统及应用接口的开发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分解落实《深圳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修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商标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完善商标预警服务。加大著名商标培育力度,提升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2011年完成工作方案的细化落实,修定完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完成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350件,加强商标产业分析,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发展,扶持2-4个区域品牌。2013年促进我市驰著名商标认定总量稳步提升,在我市优势行业中形成驰著名商标群,提升深圳质量的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6)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中涉及专利的信息库。深入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重要的国际、外国国家标准中涉及专利的具体特征和信息内容,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中涉及专利的综合信息库。提供统一的服务平台,为企业研制和实施标准,以及参与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研制提供专利信息服务。2011年完成综合信息库的建设。2012年完成统一服务平台的建立,扶持企业将自己的专利融入标准中。2013年跟踪研究国内外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政策发展情况,完善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7)制定实施品牌推进计划。修定深圳市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资助一批重点品牌企业开展品牌推广和宣传。2011年完成30项品牌培育推广项目推进计划。2012-2013年每年完成40项品牌培育推广项目推进计划。(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八)大力推进新型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园区转型升级,开拓虚拟空间,突破创新型城市发展的空间资源约束。

  1.推进国际知识创新村规划建设。

  分别以大学城、留仙洞、深圳湾三个高新园区为核心,建设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居民社区“三区融合”的大学新城国际知识创新村、留仙洞科学城国际知识创新村、深圳湾高新区国际知识创新村。2011年完成国际知识创新村规划纲要,启动国际知识创新村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启动对大学城、留仙洞、深圳湾三大国际知识创新村建设工程实行国际招标。2012年以南方科技大学拆迁安置区为试点,建设总建筑面积65.79万平方米的产业园区、74.59万平方米的商业和居住区,初步建成国际知识创新村示范区。2013年把国际知识创新村研究成果落实在创新走廊各发展单元的规划中。(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经济园区转型升级。

  (1)加快高新区转型升级。深化深圳高新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国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广东省战略性新型产业基地等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培育及载体建设。2011年启动《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定前期工作,完成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改造总体方案及实施办法。2012年完成《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定工作,争取国务院批准我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方案完成相关工作。2013年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情况和我市部署,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按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方案完成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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