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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群促进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

  9.提高园区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集群,建立开放性公共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工业园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整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资源,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研发、中试、检测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成果转化、公共检测等一条龙、市场化服务。鼓励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成长性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姻”,引进海内外创新人才,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优先列入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在科研项目立项、科技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大力开展科技招商,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等专业孵化机构,积极引进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培育科技“小巨人”型企业,增强园区发展后劲。
  10.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工业园区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统一集中建设集新市民公寓、人才公寓、总部大楼等为一体的新型社区,配套完善生产生活服务业。鼓励工业园区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安排10%左右的工业建设规划用地,提供服务配套。把工业园区作为未来城镇新区来建设,把工业园区新市民公寓、人才公寓等新建公共租赁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范围,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积极改善企业员工居住条件,逐步完善园区的学校、商业、医院、酒店等生活设施。在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中建设物流产业园,规范直达、零担物流专线,降低物流成本,畅通物流通道。依托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总部大楼等有形载体,按照“聚集优质服务资源、建立综合服务超市”的原则,建设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为中小微型企业初创、成长、壮大提供全程式、系列化服务,构建配套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围绕集约用地,提高园区投入产出效益。
  11.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遵循合理布局、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科学管理的要求,引导各工业园区根据企业要求和投资门槛,集中规划和统一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工业用地厂房容积率。对现有工业园区用地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发展工业地产,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和利用情况好的工业园区,从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省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机制,实行供地量与节能减排、投资额、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努力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力争3年内每亩平均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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