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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1.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示范区各市干部人才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分层分类培训机制。依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定期举办企业急需的专题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企业家、学者举办高峰论坛和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知识水平。
  2.培养储备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在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厂长(经理)培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培训范围,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信息库,构筑党委、政府和企业联动的新生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机制。省每年举办3期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期培训100人;省市两级每年组织选送80名左右的青年企业家到在皖知名高校或国(境)外进行培训考察,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思想观念,提高管理水平。
  3.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环境。在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鼓励和促进在外安徽人回乡创办工业企业的政策措施等。对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绿卡”服务和津贴制度,帮助解决在住房、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人才真正“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对在外安徽人回乡投资创业的,除享受省内企业原有的各项政策以外,还可享受项目报批全程代理和税收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和各行业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企业家论坛、银企座谈会、经营沙龙、专题考察、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构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企业创新创业人物的评选表彰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授予荣誉称号。
  (五)统筹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
  围绕示范区承接产业用工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实用人才的需求,着力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每年吸纳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40万人到示范区就业创业。到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每个村有2名以上的特色产业带头人。
  1.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立足示范区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力度,培养一批农业科技推广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资助一批农业行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高级农技推广专家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培训,每年定向培养一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依托涉农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农村科技示范基地等,推进村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民职业技能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和观摩展示等活动,加强对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培养。
  2.实施农民工专门教育培训项目。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力度。切实落实好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扩大贫困地区农民工技能培训规模,加大扶持力度。
  3.引导农民工在示范区就业。充分利用我省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重大转移项目(招商企业)用工服务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皖北皖江劳务合作,完善“区域对接、县县对接、镇企对接”的新模式,引导省内农民工到示范区转移就业。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组织示范区企业到省外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支持示范区与西部农民工大省开展劳务合作,吸引省外农民工到示范区就业。
  4.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制定并实施优惠政策,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孵化一批扎根农村的“小老板”、“创业明星”,培育扶持小作坊、小企业做大做强。各县至少建立1个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建立特色农民工创业园。对被评为省级农民工创业园的,给予重点扶持。鼓励返乡农民工进入农民工创业园创业,落实园区的优惠政策,促进其创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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