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
(沪府发〔2011〕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功能,充分发挥金融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发展转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精神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发改财金〔2011〕2991号)要求,现就本市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认识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上海进入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建设机制完善、运行安全、功能高效、与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有效对接的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内在要求,是服务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进一步拓展金融市场,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利于发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为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提供有效退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企业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股权托管转让行为,促进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成长;有利于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为长三角地区和其他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序有效流转提供重要支持。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做好工作。
二、明确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改革开放和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部署以及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精神,适应新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抓住机遇,科学发展,深入推进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建设,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发展转型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