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推进长效管理,检查督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重大案件查处,承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艾宝俊 副市长
副组长:沙海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
吕国强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员:朱咏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乐伟中 市综治办副主任
汤志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陈跃华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顾 军 市商务委副主任
陈 臻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忠定 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正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贵龙 市农委副主任
陈明剑 市环保局巡视员
贝兆健 市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黄 红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刘 燮 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立民 市国税局副局长、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学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建林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蔡纪万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同德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恽奇伟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邵丽娟 市政府机管局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