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型国有企业全部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档案,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开展经常性的企业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支持、引导企业进行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和安全管理创新,依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在工贸、交通、建筑、港口码头以及发电用电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安全标准,规模以下企业全部达标。交通、建筑、港口码头以及发电用电等企业按照行业标准或广州市地方标准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防护投入,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重点行业与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全面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二)深化重点行业与领域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方面。深化客货运车辆安全运输专项整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交通事故预防监管责任。积极稳妥开展残疾人车、摩托车整治,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校车等车辆的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各类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加强运输企业营运驾驶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强化交警与农机部门联合执法,做好农机道路安全生产监管。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点)的排查与治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完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机制、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定机制、交通安全隐患企业退出机制。凡本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县(区)际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全部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消防(火灾)方面。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城中村等区域火灾隐患,加强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全市各级城乡规划。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消防站建设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至少新建4个战勤保障点。
危险物品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继续落实相关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许可制度,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IC卡配载管理系统推广力度,深化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放射性物品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加强对大型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管,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民爆物品生产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民爆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开展民爆物品行业隐患排查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