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11〕5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是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将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形势仍然严峻。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意义十分重大。
本规划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广州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制定了《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等一批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通过抓重点、树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机械、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企业普查,实行企业安全生产A、B、C三级分类监管;培养8万余名安全主任,有效解决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不会管”问题。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与领域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举办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