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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2011年度《大同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2011年度《大同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煤集团,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1月5日开始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1、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煤集团的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有关统计报表和控制指标、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市直有关单位的考核以各单位自评为主,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二、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各县区2010-2011年度签订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个考核小组,分别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一组负责考核城区、南郊区、大同县、天镇县、阳高县、新荣区、左云县
  组 长:贾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晓忠 市消防支队政委
  张海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
  郎建平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杨培成 市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
  张 日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
  第二组负责考核矿区、同煤集团、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开发区
  组 长:刘友和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高 昇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赵世斌 建委节能办主任
  刘文平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薛志国 市消防支队法制科副科长
  李雁民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
  四、考核时间:
  (一)考核小组重点检查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情况由各考核小组于1月15日前汇总报市消防支队。市直有关单位于1月10日前要将年度消防工作总结及量化考核自评表报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2328645)
  (二)各县区、市直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考核小组的具体行程由组长确定,并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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