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2011年度《大同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煤集团,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1月5日开始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1、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煤集团的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有关统计报表和控制指标、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市直有关单位的考核以各单位自评为主,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二、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各县区2010-2011年度签订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个考核小组,分别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一组负责考核城区、南郊区、大同县、天镇县、阳高县、新荣区、左云县
组 长:贾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晓忠 市消防支队政委
张海宁 市安监局副局长
郎建平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杨培成 市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
张 日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
第二组负责考核矿区、同煤集团、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开发区
组 长:刘友和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高 昇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赵世斌 建委节能办主任
刘文平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薛志国 市消防支队法制科副科长
李雁民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
四、考核时间:
(一)考核小组重点检查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情况由各考核小组于1月15日前汇总报市消防支队。市直有关单位于1月10日前要将年度消防工作总结及量化考核自评表报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2328645)
(二)各县区、市直单位要积极配合考核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考核小组的具体行程由组长确定,并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