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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资源利用。建立完善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全面推广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对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统筹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广州、深圳市的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5%以上,其他地级市和顺德区达40%以上。

  四、扩大收运范围

  (六)完善收运网络。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逐步建立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扩大收集覆盖面。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单独收运网络,实现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七)改进收运方式。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改造升级和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不断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十二五”期间,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生活垃圾转运站。提高城市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地级以上市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县(市)城区达80%。

  五、提高处理能力

  (八)强化规划引导。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设施的规模、布局和用地,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在经批准生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并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和防护距离,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规划部门在审批有关规划或建设项目涉及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时,须先征求垃圾处理主管部门意见。

  (九)选择适用技术。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土地资源紧缺、垃圾产生量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可优先采用成熟安全的焚烧处理技术;垃圾产生量少、土地资源充裕、污染控制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垃圾产生量少的偏远村庄,可就近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成多种处理技术,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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