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和区域合作工程。
依托深圳区位优势,加快科技创新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的步伐,完善跨国界跨地区的资源配置、联合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
国际合作。依托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加大深圳高新区国际孵化器的招商力度,推动深圳高新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大厦,推进布鲁塞尔深圳高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芬金桥创新中心和中匈环保产业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企业通过跨国并购等方式在发达国家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设深圳新技术新产品转移中心,吸引跨国公司来深设立研发中心。
国内合作。密切与国家部委、央企、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全面落实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积极组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开展“院士行”等活动,吸引更多院士落户深圳,以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深莞惠合作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区域科技产业合作,辐射带动珠三角区域发展。
深港科技合作。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拓展深港科技合作新空间,建立健全深港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强化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创新中心。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体制机制优势,大力引进香港科技研发、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落户,积极探索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展深港科技教育合作的新模式。
科技援疆。落实国家加快新疆发展的新战略,把深圳科技优势与新疆的自然资源优势相对接,做好以喀什市和塔什库尔干县为重点的科技援疆工作,支持创世纪转基因技术公司的转基因抗虫棉种技术在新疆推广应用,支持绿微康生物酶技术在葡萄酒酿制、面粉改良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低成本健康网底工程”项目实施,加快建设哈密龙岗科技孵化中心。
(四)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实施与国际接轨、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从注重数量向提升质量的转变,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先行,争夺产业竞争的话语权。
国有知识产权转化机制。适应现代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为试点,积极探索国有知识产权转化中的产权归属和使用分配新机制,促进国有资产有效保值增值,使深圳成为国有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环境的“洼地”和吸引国家创新资源的高地。
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在高新区建立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聚集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信息检索、分析服务、专利代理、专利代办、版权登记、举报投诉、涉外维权、知识产权评估及交易等机构,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分类建立深圳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加强知识产权统计分析,为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性研究,推广专利电子申请模式,通过政府采购、补贴等形式,推动高等院校、公共研发机构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向深圳中小企业授权许可使用其专利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落实《
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云计算、物联网、新能源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相应保护办法。完善行政、司法、行业、企业四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大型重点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参加海外专业展会并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增强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配置全球资源和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完善我市重点产业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信息库,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标准化。不断提升各类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完成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相关领域国际标准会议和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关键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落户深圳,启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到2015年,全市企业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累计2000件以上,落户深圳的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TC/SC/WG)秘书处达50家,全市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的示范企业达到200家。
(五)技术平台发展工程。
完善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技术创新支撑能力,优化创新生态体系。
产业技术联盟。围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支持推动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以市场化为基础、利益共享为基点、知识产权和资本投入等为纽带,建立一批细分行业产业技术联盟,推动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制定,促进形成协同创新的技术链和产业链。引导和规范产业技术联盟的运作机制,研究制定由产业联盟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承接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具体办法。依托华大基因组建基因产学研资联盟、依托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组建超材料产业联盟,依托A8音乐集团组建移动互联网产学研资联盟,积极推进智能电网、智能机器人、低成本健康、新型显示材料等产业技术联盟建设。
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在生物医药、IC设计、通信、新型储能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组建5-10个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筹建深圳首家药物临床前安全评价机构(GLP),新增2-3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加快建设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国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支持深圳市现代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会的发展。加强国家集成电路设计基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筹建深圳IC设计产业园。支持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建设生物技术公共平台;支持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生物制药技术公共平台;支持南京大学和中南大学等高校建设工业废水污泥处理技术公共平台;支持华中科技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建设重大装备技术研究服务平台。
公共检测平台。加快深圳电信研究院和深圳无线电检测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快筹建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和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支持国家级新材料公共检测中心、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筹建国家合成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科技信息平台。通过深圳市创新资源平台建设,以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和深圳云计算中心建成为契机,推动数字图书馆建设,促进深圳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科技图书馆、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等科技信息服务资源的共享。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应用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六)科技金融发展工程。
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创新创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支持深交所做优做强主板,优化中小企业板的市场结构,加快创业板发展及推出新型证券交易产品。争取深圳高新区成为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园区,大力支持企业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最高180万元政府资助。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探索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收益债券。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银行承兑汇票的再贴现支持。加快建设创业投资大厦,聚集100-150家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权交易、银行、证券、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担保、会计、审计等投融资及中介机构,加快建设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为科技成果流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提供服务。
金融服务。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推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再担保业务。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新区为试点,建设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合作银行、小额快速信贷服务公司,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路径。加快建立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风险分散机制,探索保险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方式方法。推动建立专业化的科技融资租赁公司,支持专业化的科技担保公司发展。
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支持,探索多方资金合作成立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技术人员以自有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共同投资于创新型企业,打通自有技术与资本市场的战略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