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促进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培训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监督专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应急协调机制建设。建设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健全各行业及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严格执行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机制。
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建设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加快我市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推动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高危行业企业与有专业救援能力的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与评估。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5年市级和80%以上重点县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条件建设要达到基本配置标准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六)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群防群治能力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培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资格制度;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推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考分离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保护生命、安全出行”、“消防119”、“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全民消防宣传计划”,全面提升全民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的繁荣。
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按照《大同市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创建安全乡村(社区)活动。到2015年底,全市乡村基本建成安全乡村,5%以上乡镇(街道)建设成为国家级安全社区。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和“畅通工程”创建工作,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校园”等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