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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两区两基地”管委会经发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市局研究制定了《西安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区县对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数据和相关资料。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西安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为适应新形势下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调动统计工作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根据《西安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两区两基地”管委会经发局。
  二、考核内容
  1. 上年度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统计年报情况;
  2. 本年度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统计月(季)报情况;
  3. 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材料的质量和时效性;
  4. 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5. 中小企业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和直报工作情况;
  6. 配合市局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三、评分办法
  (一)年报(满分50分)
  1. 资料齐全(30分)
  ①全套统计报表10分,每缺少一张表扣0.5分。
  ②统计运行分析材料10分,根据情况酌情赋分。
  ③上报报表及运行分析材料有电子文档5分。
  ④本局正式文件5分。
  2. 报表质量(15分)
  ①统计年报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上报,报表装订整齐,签字盖章,5分。
  ②报表填报完整,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审核通过,10分。每错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 按时上报(5分)
  按照年报上报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得满分5分,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二)月(季)报(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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