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1〕5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2月10日
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1〕3 号)和《南京市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行动计划》(宁委发〔2010〕15号),以重大人才工程带动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人才竞争优势,率先建成人才强市,现就我市“紫金人才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标
紧紧围绕南京“三个发展”需要,紧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充分释放区域科教人才优势,自2010年起,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投入10亿元,重点资助10名顶尖人才(团队)、100名领军人才(团队)、1000名急需紧缺人才,实现以高端人才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二、资助对象
(一)顶尖人才(团队)
在国际相关科技领域享有重要地位,拥有国际一流、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能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的高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团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师;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3、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其科研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4、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5、对南京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