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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阿坝州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人民政府是城乡规划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及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违法建设行为和“五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持续治理“五乱”的工作内容,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各县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严格城乡规划许可制度,严禁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加强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府发〔2009〕28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旅游重点镇(乡)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阿府函〔2006〕28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州、县两级审批制度。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必须按照村庄规划依法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建设。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农村居民建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规划建设、国土管理部门必须从严审批。要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的用地管理,严格一户一宅,严格用地标准,严禁违规使用土地和随意乱搭乱建。

  要持续推进“五乱”治理,消除盲点死角。要站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花大力、动真格,抓难碰硬。在治理“垃圾乱扔”上,要引导社会参与,及时发现、制止、查纠垃圾乱扔违法行为;在治理“广告乱贴”上,要对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牛皮癣进行及时清理,对乱贴乱画要及时发现和查处,要依法拆除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广告店招;在治理“摊位乱摆”上,要科学划定专业街区,完善附属设施,确保摊位施划科学,尽力满足群众需求,要加强城区巡逻管控,及时查纠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等问题;在治理“车辆乱停”上,要科学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放架,尽力满足市民停车需求,要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车辆处置机制,对违法乱停乱放车辆保持高度震慑;在治理“工地乱象”上,要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对建筑工地和弃土运输的有效监管,严禁乱堆乱码,沿街抛洒,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各县要加强与州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争取工作支持。州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州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法理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服务和督促检查,提高各县有效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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