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阿坝州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3月,州政府将对各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自查不深入、不彻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展示我州灾后恢复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三百”示范工程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切实改善人居条件、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违章建(构)筑物专项治理及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和“五乱”治理亟待加强的工作实际,现就依法开展清理治理各类违章建筑,集中治理“五乱”,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治理工作的紧迫感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依法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违章建筑,集中开展治理“五乱”是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关于“环境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攻坚破难,一抓到底”的重要批示精神,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城乡依法建设、科学建设、和谐建设的根本前提,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顺民意、促和谐、树形象的重要前提,也是密切与群众联系、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体现。
随着我州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完成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三百”示范工程的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纵深推进,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近期以来,一些地方疏于对城乡规划管理,持续治理“五乱”力度减弱,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违规加层、随意扩建等多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等环境治理“顽疾”。为督促各地及时整改,2011年11月,我办和州城乡建设住房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与各县交换了意见。目前,大部分县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但个别县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当前,正值我州在建工程冬季停工期,农历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各县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集中治理“五乱”和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违章建筑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依据《
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条例》和《阿坝州城镇管理办法》,遵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规范标准,利用冬季停工期这一有利时期,迅速掀起整治高潮,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创造整洁优美节日环境,让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