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
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六)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包括小流域治理、村庄绿化、退耕还林(草)工程等。
六、投资概算及补助标准
(一)投资概算。
规划概算总投资107.5亿元,其中房屋建设项目投资55.7亿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投资51.8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64.51亿元,其中房屋建设项目投资33.44亿元,占51.8%,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和生态建设等项目投资31.07亿元,占48.2%。
(二)补助标准。
1集中安置点住房按每户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类型建设,搬迁户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定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费用。省级财政每户补助1.5万元,市、县财政补助1.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整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试点、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治理等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2经审核批准,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超出面积费用由搬迁户负担,最大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3分散安置搬迁户的建房资金,财政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省上承担50%,市、县承担50%。
4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5搬迁安置的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原则上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不再重复建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建设任务重,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项目规划和实施。省上成立的陕北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和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指导。市、县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搬迁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要按照统一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实施综合配套,提高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