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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富县5个乡镇:茶坊镇、牛武镇、张村驿镇、直罗镇、张家湾镇;

  洛川县5个乡镇:凤栖镇、永乡、交口河镇、杨舒乡、朱牛乡;

  黄陵县4个乡镇:桥山镇、店头镇、双龙镇、阿党镇。

  (二)搬迁任务。

  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2011-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4.95万户1983万人,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搬迁安置11.9万人,平均每年搬迁2.38万人,榆林市每年搬迁1.43万人,延安市每年搬迁0.95万人。

  1黄河沿岸土石山区。

  2011-2020年规划搬迁4.25万户17.03万人,其中榆林市11.94万人,延安市5.09万人。“十二五”期间共搬迁10.22万人,其中府谷县1.32万人、神木县0.48万人、佳县1.86万人、吴堡县0.54万人、绥德县0.48万人、清涧县0.9万人、米脂县0.96万人、榆阳区0.62万人、延川县0.66万人、延长县1.08万人、宜川县0.38万人、黄龙县0.33万人、宝塔区0.6万人。

  2洛河峡谷地带。

  2011-2020年规划搬迁0.7万户2.8万人,“十二五”期间共搬迁168万人, 其中甘泉县0.48万人、富县0.43万人、洛川县0.24万人、黄陵县0.53万人。

  (三)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努力实现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生活质量有提高的目标。一是贫困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二是每个中心村有1-2项主导产业,每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红枣主产区人均红枣种植面积达到2亩以上,农场安置的群众人均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2亩,现代农业园区安置的群众户均15-2亩高标准设施大棚,果区户均2亩以上果园,工业园区和进城落户群众做到有业安置。三是安置区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当地城镇水平。四是搬迁户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与城市均等化。五是项目区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稳步提高。六是搬迁户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搬迁到工业园区和城镇的群众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搬迁到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或农业园区群众的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四、安置方式

  (一)进城落户定居及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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