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共环境卫生,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理念,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府管理城镇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设施建设,突出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建管并重。要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处理工作中各个管理环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加强流通过程管理,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产生量。
坚持循环经济。注重生活垃圾的分类,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回收利用率,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和热能的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坚持协调发展。注重城乡统筹、设施共享,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处理覆盖面。要科学制定标准,注重技术创新,选择先进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坚持多方融资。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投入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支持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总量达到119座,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重点示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其中,西安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其他设市城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达到95%;所有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30个重点示范镇都要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每个自然村都要建设简易适用的垃圾收集设施。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和汉中5个城镇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其中西安达到50%。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到203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覆盖小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切实控制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
(四)促进源头减量。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倡导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