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2011〕7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

  为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各地要按照“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的工作思路,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城镇环境明显改善。但各地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垃圾处理工作不够规范,配套设施不齐全,居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将达到800多万吨,垃圾设施建设任务重,管理责任大。要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强力推进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处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镇人居环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