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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绍兴市产业升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深入实施重大工业项目“253”工程,即2010年力争实施10亿元以上项目20项左右,5亿元以上项目50项以上,亿元以上项目300项以上。以“项目推进年”为载体,突出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面上投资。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2.扎实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计划。重点实施好105项重大服务业建设计划项目,夯实工作载体,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3.加快实施重大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尤其要紧盯21只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切实推动农业投资增长。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多方拓展外资招商活动。积极策划招商载体,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精心组织好十大“重大招商活动”。一是节会招商,主要是利用上海世博会、浙洽会、中投会、港澳-浙江周等活动进行招商,突出实效;二是专题招商,赴日韩、美国、欧洲、深圳、北京等地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争取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户。
  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招商局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大力推进内资招商活动。依托越商促进会、专家咨询组、行业协会三大平台,建立完善央企对接机制,健全招商网络和项目库,组织系列项目对接活动。尤其要抓住“大桥经济”机遇,组织赴上海等周边城市开展区域招商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市招商局、国资委,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强化市内企业投资
  1.加强协调。建立健全跟踪发现、问题协调、责任落实等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项目走访摸排和前期服务,对有投资意向的市内骨干企业实行专人跟踪服务;组织有重大投资意向的市内企业外出投资考察,提振企业信心,着力挖掘市内企业投资潜力。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提升质量。启动实施产业投资专项,重点针对列入国家相关产业规划的重点鼓励类项目和绍兴产业链补链项目,编制项目库,开展投资对接活动,着力优化投资结构。
  此项工作由市产业升级投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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