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说明:1.处置方式: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
  2.本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各执一份。涉及资产交接的增加接收单位一份。
  3.申请处置资产情况可另增附页。

  附件2:
  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序号资 产 类 别使用年限
交通运输设备(机动车)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或30万公里
2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或25万公里
3两轮摩托车8年
4三轮摩托车8年
办公自动化设备 
1大型计算机10年
2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8年
3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6年
4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6年
5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6年
6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6年
7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6年
电器设备 
1电视机8年
2电冰箱6年
3洗衣机8年
4摄像器材12年
5摄影器材、照相机10年
6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12年
7中央空调设备15年
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10年


序号资 产 类 别使用年限
专用设备 
1消防设备12年
2厨房设备8年
3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8年
4电子设备6年
5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6年
6音响设备12年
7健身房设备8年
8通讯设备8年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10年
机械设备12年
动力设备15年
传导设备22年
十一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