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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绍兴市清水工程将对引水、清淤、截污和整治等措施进行集中攻坚,全面建成曹娥江引水工程,加快实施市区河道清淤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截污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使市区河道尤其是大环河上游河道水质有明显改善,并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为全面推进各项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全面完成曹娥江引水工程建设
  继续抓好曹娥江引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全面建成通水。抓紧开展工程运行管理的各项筹备工作,建立机制,组建机构,确保工程完工后能顺利投入运行。按照引水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全面完成内河水系改造及引水工程沿线公共配套和亲水设施增设等工程建设工作,完成洄涌湖湖区开挖及其他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具备引水、蓄水条件。
  二、加快实施市区河道清淤工程建设
  全年计划完成主要河道清淤61.4万方,村级河道清淤52.1万方,投入资金2800万元。
  (一)市区主要河道清淤工程。完成鉴湖偏门至壶觞大桥5.35公里河道清淤25万方;钟堰江鉴湖至老年公寓河道清淤1万方。
  (二)大环河以南段主要河道清淤工程。越城区城南“五江”(南池江、坡塘江大环南河以南段、新开江、谢墅江和躲柱江)要在已完成水面清养的基础上,按照市区主要河道的清淤方式和标准全面开展河道清淤工作,完成清淤30万方。
  (三)各开发区(新区)主要河道清淤工程。包括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和镜湖新区范围内的直宫江、马海新开河等河道5.4万方的清淤工作。
  (四)村级河道清淤。全年计划完成49个行政村的河道清淤,包括越城区28个村、袍江新区6个村、镜湖新区15个村和绍兴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科创中心河、燃气河等5条支流的清淤。要按照河道清淤常态化的要求,对前三年已完成清淤的村级河道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启动第二轮村级河道清淤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村级河道的长效清淤机制。
  (五)绍兴县、上虞市区域内的其他河道。绍兴县要抓紧启动柯桥城区、古运河绍兴县段和漓渚江等河道的第二轮清淤工作,继续开展村级河道清淤,全年完成清淤40万方。上虞市要继续做好路东工业安置区外围河道及沥海镇三汇南环塘河水系疏浚改造工程,开展实施百崧河、崧沥河(一期)和丰产河(盖山路-百沥河)、籁柴江(华维公寓-百崧河)清淤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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