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制度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推广。同时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交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通过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绍兴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冯建荣
副组长:陈志庆 市政府
阮坚勇 市财政局
王永明 市纪委
魏仁林 市审计局
成 员:项 良 市农办
许永明 市发改委
李妙芳 市教育局
金如如 市科技局
周仲南 市民政局
何俊杰 市财政局
陈皆烨 市国土局
裘凯音 市劳动保障局
金龙彪 市建设局
邵全卯 市交通局
邱志荣 市水利局
水茂兴 市农业局
徐江峰 市林业局
金 波 市文广局
郑 杰 市卫生局
张荣社 市环保局
徐建校 市商贸办
周仕信 市供销总社
何起东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何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市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县(市、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省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清查工作情况及总结。
(二)市级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供销总社、市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