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对列入《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二期建设方案(2009-2010)》的村卫生室,由政府或村集体设置和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十四)积极推进基层改革试点。抓好绍兴县、嵊州市、新昌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绍兴县、嵊州市、新昌县政府)
(十五)完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每所三级医院与3所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鼓励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十六)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完成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和公开招聘任务,完成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540人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
(十七)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并逐步提高。统筹解决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区人均12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开展3大类12项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
(十八)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等惠民措施。在上虞市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免费为623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500座。(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办、市建设局)
五、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十九)明确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二十)加强市级专科医院建设。大力改善硬件,提升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抓好市妇保院、中医院、第七医院的三级专科医院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