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钱建民
副组长:徐明光
成 员:马 民 市政府
杨志强 市委宣传部
楼铁谔 市农办
梁建华 市发改委
傅陆平 市经贸委
陈国阳 市教育局
余利明 市科技局
邵 平 市民政局
阮坚勇 市财政(地税)局
王水君 市人事局
傅茂昌 市劳动保障局
马立远 市劳动保障局
金百富 市规划局
张阿东 市农业局
赵泽良 市统计局
赵定国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寿炳尧 袍江新区管委会
吉振海 镜湖新区管委会
孙哲君 滨海新城管委会
项家能 市国税局
章国庆 市工商局
徐子福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陈文华 市总工会
王浩萍 团市委
叶卫红 市妇联
谢振江 市残联
章长胜 越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傅茂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立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制定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2.市农办:负责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
3.市发改委:按照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国家产业政策倡导的行业和领域。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创业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考核。
4.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更多的创业主体,增加城市的创业活力。
5.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创业、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