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黄盛文 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行长
梁金昌 河池银监分局局长
张龙堂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黄芳湄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副主任
罗大庆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 青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覃于兰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韦德蓬 市监察局副局长
覃后勇 市住建局纪检组长
毛光君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韦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韦方奎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韦选道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苏瑞扬 市国税局副局长
韦海成 市地税局副局长
黄恒泽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卢安然 市法制办副调研员
韦美才 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副行长
陆水丰 河池银监分局副局长
黄仲军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研究和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协调跨市案件的处置工作,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陈会邦同志兼任。
二Ο一Ο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