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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紧急上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紧急上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发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县)经发委:

  9月27日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副总理主持会议,温家保总理做了主要讲话。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根据吉尔拉·依沙木丁市长的要求,近期将要召开我市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会议,安排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现就各单位上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节能减排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分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总结,并且对“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安排,重点是2011年1-6月份的相关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经济数据分析,并提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相关保障措施及工作建议。

  二、报送时间

  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jw_h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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