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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对纯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优惠的通知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对纯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优惠的通知
(珠价〔2011〕111号)
各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机构:
为加快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对纯电动汽车部分经营服务实行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粤价〔2011〕294号)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市对纯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实行优惠,整车检验收费标准按我局珠价〔2010〕15号规定标准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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