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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2.落实运力运量平衡两级例会制度

  春运期间(节前),各辖区局要每天召开一次运力运量平衡例会,对辖区未来24小时的运力运量平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主要议题:客运站和客运企业汇报运力、运量情况及未来趋势预测;春运证(含加班证)的办理情况。对于运力缺口未能解决等问题,要及时报委春运办。

  委春运办要及时研判全市运力运量平衡情况,调配应急运力,确保公路客运运力得到保障。

  三、完善台账制度,落实监管措施

  各监管单位、公路客运站要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台账制度,以备查验。

  (一)各公路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查流程,按照“四张表”的模式,做好台账。

  1.对进出站车辆严格按照《发班客车驾驶员检查表》(附件3)的要求,认真填写核对;对始发车辆,要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填写《深圳市汽车客运班车报班例检记录表》(附件4),并签章确认备查。

  2.严格按照《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情况日志》(附件5)的要求(纸张规格统一使用A4纸),安排专人专职,对所有出站车辆进行逐项检查,检查者签名确认,并分别与封面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二)各辖区局、客运管理局须加强对客运站及进出站客运班车的安全监管。

  1.各辖区局、客运管理局须安排人员,按照《深圳市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意见表》(附件6)要求,每天对辖区公路客运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督整改。

  2.委统一制作《客运车辆监督卡》,内容包括常见交通运输违章行为及监管单位值班、投诉电话等。由各辖区局组织公路客运站向乘车旅客发放,并张贴在班车醒目位置,鼓励乘客对司乘人员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

  3.在春运期间须安排人员,进驻所管辖的公路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公路客运站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驻站人员须按照《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客车出站抽检表》(附件7)的要求,对出站客运班车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40%)并签名。对抽查中发现不合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不准放行,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公路客运站立即整改,经驻站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放行。抽检表于当天17:00前将该表格汇总上报本单位,再由本单位于当天18:00前汇总上报委安全处(传真:83168034,邮箱:szanjichu@163.com)。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规定如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1.交通运输局安全排(督)查责任分工表

  2.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安全督查登记表

  3.深圳市公路客运站春运运力运量平衡日报表

  4.深圳市发班客车驾驶员检查表

  5.深圳市汽车客运班车报班例检记录表

  6.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情况日志(1)(略)
  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情况日志(2)(略)

  7.深圳市客运站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意见表(略)

  8.深圳市公路客运站发班客车出站抽检表(略)

  附件1
  交通运输局安全排(督)查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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