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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决算检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决算检查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27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送审及审核时间过长等问题,确保政府资产完整和及时交付使用,做大做实政府投融资平台,促进融资平台及建设单位资产抵押再融资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决算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包括市级各部门、市直开发区(新区)、越城区、各投融资平台利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对历年来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摸清以下情况:
  1.工程全部完工投入使用,但未办理工程结算的情况;
  2.工程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已办理工程结算,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决算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7月底开始至2010年9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底)。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自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主体对历年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查找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及需要市政府专题协调的问题,于9月1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填写附件2、3中的表格一并送市财政局。
  (三)专项检查阶段(9月10日-9月30日)。市政府组织发改、监察、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建管、公管、安监、人行、银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是办理新增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重要步骤;是做实投融资平台,增强融资抵押担保能力的重要手段;是适应地方性融资平台清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杜绝“重工程建设、轻财务决算”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各部门(单位)的自查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做好相关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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