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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绍政发〔201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积极引导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6号)规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新闻媒体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新申报企业,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家复评企业“2010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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