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鉴湖水域综合整治。按照《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绍兴市区及绍兴县鉴湖水域水环境整治任务。做好鉴湖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优先安排印染企业集聚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加快淘汰印染化工落后产能,编制福全镇、漓渚镇和兰亭镇的镇域总体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排污管网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规划。加大鉴湖保护区的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堵截鉴湖水域的排污口和清下水排污口,特别保护区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100%,一般保护区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90%;加强鉴湖保护区内生活源污染控制,年内完成漓渚江两岸陈年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开展漓渚江等河道清淤工作,逐年提高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护区内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有效控制保护区内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
(四)完成浦阳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工程。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流域内各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建成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所有水污染企业环保设施配备率、运行率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确保流域内水系断面及水库水质达到预定水质目标。重点做好电镀等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整治工作。
(五)深入开展平原河网水环境整治。继续推进清水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实施截污、清淤、整治和引水等措施,顺利完成曹娥江引水工程基本建设、运营管理及引水工程沿线公共配套、亲水设施增设等工程建设任务;至2012年,市区主要河道完成清淤150万方,绍兴县完成清淤120万方,上虞市完成清淤75万方。切实做好浙东古运河(绍兴段)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完成越城区城南南池江、坡塘江(大环河以南段)、谢墅江、躲柱江和新开河等“五江”整治任务;绍兴县继续加强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和漓渚江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和管理。加强对曹娥江流域和鉴湖流域(重点是南池江、坡塘江、娄宫江、漓渚江、秋湖江、项里江、型塘江、夏履江、西小江等鉴湖上游水域)的布点监测,实行一月一报;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重点水污染企业及进入绍兴市区的主要河流断面的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扩大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覆盖面。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督,对偷排、漏排企业要严肃查处。到2012年,确保市区河道水质得到根本好转,全部满足Ⅳ类水体要求,其中上游部分河道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六)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进一步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健全饮用水源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御能力。完善《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加生态奖励补助资金。巩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成果,各级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现存的居民住宅要实施有计划搬迁,对保护区内出现的“农家乐”餐饮业和涉水旅游项目要依法予以关停。加快推进绍兴市区汤浦水库、嵊州市南山水库、新昌县长诏水库和诸暨市陈蔡水库四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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