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报送。
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报有关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信息处理。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有关市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其他各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五)新闻发布。
1.新闻发布的管理。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
五、应急控制措施
在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后,视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信息引导。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货源组织和配送。
1.货源渠道。
(1)粮油。全区重要粮油生产、加工企业经营库存量和自治区政府储备。
(2)食盐、食糖。中盐宁夏商业集团以及各批发企业的经营库存量和自治区政府储备。
(3)肉类、卫生清洁用品。以重点应急保供企业为主的生产经营量和自治区、市两级政府储备。
(4)蔬菜、鸡蛋。以各地蔬菜大棚种植量、蛋品养殖企业生产经营量、各市政府储备、农贸市场储备和周边省市蔬菜、蛋品生产基地生产经营量及批发市场经营量为主,做好“南菜北运”,多渠道组织货源。
2.运输调度的组织顺序。
(1)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产销企业自有运力运输。
(2)由自治区指挥部协调自治区交通厅调集运力,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联系货源,从区内外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或批发市场调运。
3.货源组织顺序。
(1)组织重点监测企业动用库存投放市场;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