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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的通畅。

  自治区农牧厅: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的产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自治区卫生厅、食品药监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危害人体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自治区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

  自治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宁夏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重点监控点粮油价格变化、市场交易量数据和有关分析材料。

  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消费情况。

  自治区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宁夏气象局:负责提供及时的气象服务,对特殊天气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警意见,发布预警信息。

  自治区供销社:负责农村工业消费品的市场供应,保证主要农副产品货源充足,流通顺畅。

  农发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负责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的政策性贷款支持。

  自治区民航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所需物资的调运工作。

  (五)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市场供应和生产保障组。

  组长:自治区商务厅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粮食局、质监局、供销社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粮油、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供应;做好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2.市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自治区工商局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公安厅、质监局、物价局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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