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水平。围绕沿黄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和生态移民工程,适度调整乡镇布局,探索县域行政区划体制创新。建立县级行政区域界限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界限管理水平。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界限地区社会稳定。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编制县域地名总体规划,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GIS地名业务管理平台,开展市、县级地名网站、电话问路、地名触摸屏、地名光盘(电子地图)等地名信息化服务。继续推进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标准地名的规范使用。
3.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规范服务,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倡导文明祭祀、节俭丧葬,推进火葬和节地葬法,改革土葬和治理乱埋乱葬,不断健全完善殡葬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4.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和岗位准入制度,合理设置岗位,吸纳更多的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大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教育与研究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大力开展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推动技能鉴定与用人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衔接。
(七)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积极推进民政管理规范化。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民政的要求,强化政策制度创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行政执法体制,依法、科学、民主、高效的民政工作决策机制。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覆盖各业务领域、能够支撑民政事业持续发展的民政标准化体系,全面推进以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标准等级评定与示范建设。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民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督新机制,为实现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深入推进数字民政工程。按照民政部《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要求,加大资金投入,搭建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的民政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区民政领域的应用,整合资源,努力建设覆盖自治区、市、县(区)、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五级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城乡社会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社区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地名信息服务、婚姻登记、社会捐赠等工作的数字一体化,全面促进全区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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