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1〕152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有关企业,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自治区政府决定, 2012年1月4日(星期三)8︰30,在自治区政府2楼礼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二、参加人员
请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政府秘书长,政府顾问,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请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市长,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自治区有关企业、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由在单位主持工作的副职列席会议。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12︰00前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联系电话:0951-5048731、5016787、5044538)。
(二)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2年1月4日(星期三)8︰00到自治区政府2楼大厅签到,并按时参加会议。
(三)请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新华社宁夏分社、经济日报驻宁记者站、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采访报道。
附件:参加会议单位名单(99个)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参加会议单位名单(99个)
一、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25个)
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