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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11〕1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春运组织原则,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由齐同生常务副主席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全区的春运工作。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预案,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市、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春节运输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要予以保证。

  二、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重中之重,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运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要做好桥梁、道口、隧道的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继续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辆和飞机。各地要特别注意吸取国内最近几起校车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确保春运期间校车运营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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