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1月14日召开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15:00,在自治区政府2楼礼堂召开,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1年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考核情况,兑现以奖代补资金;签订2012年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2011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313人才工程人选颁发证书;总结2011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
三、参会人员
各市、县(区)政府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新农合)的主要负责人;自治区全民创业及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名单附后);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驻宁单位、企业的人事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单位名单附后);享受2011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313人才工程”人选代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以上干部(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会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助。
(二)请各市、县(区)参会人员于1月14日11:30前到长城宾馆报到,家在银川市的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三)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于1月13日16:00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光明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社驻宁记者站,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到会报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通知)。
联 系 人:白宁平 倪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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